四川全省209个中基层法院,库藏档案数量共计1347.9万卷,已扫描867万卷,占比64.3%。从8月21日至9月25日,新都法院完成43596件2247911页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总工作量的40.14%,质量同步达到优质标准。
晚上7点,新都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心灯火通明,19名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操作8台智能化录入设备。中心的左右墙壁张贴着新都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工作人员公示栏、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规定、工作流程、保密制度等,其中最为醒目的是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表,数据每天更新。
高度重视 领导有力 成立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省高院、市中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新都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龚桂莲为组长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项目经费,保障档案数字化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深入调研 创新举措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从2016年9月起,档案数字化工作前期调研小组多方考察,调研发现传统的库藏档案数字化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低效率的工作模式,该模式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占用过多的工作场地,同时由于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人为参与环节较多,给录入速度、质量、保护档案原件、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造成难以避免的麻烦。
为解决难题,新都法院积极调研,多方论证,最终选择与电子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合作,利用该院拥有的图像人工智能识别处理技术,结合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质量和技术标准以及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等,共同研发“智能档案数字化录入管理系统”。
2017年4月,系统研发初步完成。2017年5月,第一台智能录入设备正式投入工作测试。通过不断改进,该系统实现了在不拆解原卷宗的情况下,仅通过录入案件关键信息和翻书方式即可完成档案数字化全部工序,具有同步自动进行图像采集、图像标准化处理、图像格式转换、加装标识水印、建立树状目录及超文本链接文件、对数字化数据实时管理存储、自动实现与上级法院应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挂接等功能。
2017年8月21日,新都法院正式使用该系统全面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截至9月25日,新都法院完成43596件2247911页库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总工作量的40.14%,质量同步达到优质标准。据估算,将于11月底前完成2017年全年任务。
建章立制 严格管理 全力保障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规范高效
改造建设档案数字化工作室、购买安装调试“智能档案数字化录入管理系统”设备、招聘及培训录入人员、制定数字化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制定档案安全管理方案等等,新都法院从保障人财物、建立工作制度、严格履职等方面,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高效。
为保质保量完成档案数字化任务,新都法院严把数据录入质量关,通过录入人员自检、档案人员复检、领导小组抽检,充分保证档案数字化工作质量;严把安全保密关,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对涉密卷宗或含涉密材料的卷宗实行单独扫描、单独挂接、单独管理,明确档案丢失及信息泄露责任追究,确保库藏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大力支持 成效初显 多方肯定新都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
新都法院自主研发“智能档案数字化录入管理系统”以来,得到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省高院技术人员为智能数字化档案数据与法院档案应用管理系统自动挂接技术处理办法进行技术指导。市中院档案管理部门多次到新都法院实地查看,提供数据挂接技术支持。近日,省高院副院长刘楠调研新都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以后,高度肯定,提出应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检察院、青羊法院等兄弟单位陆续到新都法院学习交流。
档案数字化工作成效初显,激励着新都法院探索建设智能档案数字网络化服务体系,拓展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实现审判管理信息的多态运用,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